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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局
【更新日期】 2008-3-24 11:36:43 【打印】【关闭】【收藏】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和实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各项政策、工作方案,负责全县外经贸政策、规章之间及国家、省、市法规、规章、政策和国际条约、协定之间和衔接对应工作;指导全县国有外经贸企业的改革。

(二)拟定和执行全县外贸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县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项宏观调控建议;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含电子商务);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配额许可证的确定和发放;依法负责我县对外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中的有关事务,指导、协调外国对我县出口商品反倾销的有关应诉工作;管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指导出口广告宣传。

(三)拟定和执行全县对外技术贸易政策、管理规章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管理全县相应的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管理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执行国家出口管制政策,颁发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

(四)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定和执行我县外商投资的管理规章和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审核、报批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核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

(五)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建立和发展与国外有关政策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规章、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项业务;

(六)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和国家多边经贸政策;代表县政府参加有关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掌握国际经贸条款和协定在县内实施情况,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及赠款。

(七)审核、报批各类企业外经贸经营权,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初审、报批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资格审定;执行境外发展、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审核、报批县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常驻我县商业代表机构审核、报批业务;负责我县在境内外举办的大型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招商活动等审核报批及组织批指导和监督工作。

(八)参与全县外经贸方面宏观调控政策的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县级外贸发展基金项目的选定和风险基金管理;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和管理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外经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全县外经贸的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经贸队伍建设和业务开展;负责县驻外招商、经贸代表机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地方相应的政策、法规;管理全县机电产品进出口及进口招标工作;推动机电产品出口和技术改造。

(十一)参与拟定全县对外招商规划和招商引资有关政策、规章;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及投资促进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来我县投资各类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并对招商引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

(十二)受县政府的委托,指导和管理县贸促会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外经贸企业财会协会等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编制2名)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公文管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文印、机关办公自动化、有关文件起草、保密、通信、信访、行政复议及局机关内部行政管理;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专业技术职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报批部分有条件企业人员出国材料;具体负责外经贸干部的境内外培训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外经贸行业的劳动工资工作。拟定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政策及建议;拟定外经贸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供外经贸体制改革建设;分析研究国际经贸发展形势,调查、跟踪外经贸整体运行状况、走势和难点、热点及重大问题;牵头起草局综合性文件;汇总分析全县外经贸行业各类统计报表。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外经贸的财税、金融、外汇、保险政策;研究分析全县进出口财务状况,提出有关调控方面的建议;参与拟定退税、贴息、信贷、外汇、保险等地方性外经贸发展和保障体系方面的政策,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指导外经贸系统财会、审计工作;管理有关外经贸发展基金;管理和监督使用机电产品出口基金;负责局机关各项经费、基金建设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本局驻外机构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

(二)对外贸易管理股(编制2名)

    拟定并执行实施货物进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承担有关进出口配额计划下达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外贸企业加工贸易及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转内销业务的管理工作;承担国外反倾销调查方面的有关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机电产品进出口、对外技术贸易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机电产品出出口、对外技术贸易中长期规划;拟定机电产品进出口、对外技术贸易中长期规划;推动机电产品出口和出口生产企业的专项技术改造;编报机电产品配额的年度进口方案;承担机电产品的进口管理工作;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负责外经贸企业的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管理、协调国际服务贸易工作;负责国(境)内外洽谈会、展销会的报批和组织指导与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承担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进出口贸易统计和分析。

(三)外国投资管理股(编制2名)

    分析、研究外商投资的情况;拟定和执行外商投资的政策、规章,参与拟定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外商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和章程的审批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情况,并协调处理发生的问题;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国(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指导与监督管理;负责外资统计工作。

    研究掌握境内客商投资情况,负责制定吸引境内客商投资计划和任务分解;为境内客商考察和投资提供相关服务;具体负责吸引境内客商投资工作的考核;负责外出招商活动组织安排、县驻外招商代表机构的建设与管理。

(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股(编制2名)

    拟定和执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规章;承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协调工作;承担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境外投资项目(不含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境外带料加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报批工作;具体负责境外投资项目(含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的合同、章程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和接受国外援助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开辟、建立与外国有关政府经济部门经贸合作渠道;承担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驻沭阳经贸代表机构的审核、报批及管理工作;承担我县“走出去”开放战略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日常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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