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
2、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执照。
3、负责监督管理全系统企业的经营行为,对在本局注册的企业实施年检和直接的监督管理。承担上级工商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4、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组织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查处其他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5、依法组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商品行为。
6、依法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参与市场培育、市场布局规划,组织各类市场登记和统计工作;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7、依法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8、依法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9、组织管理商标工作,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刷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10、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11、负责全系统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工作。
12、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财务、信息)。组织协调本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政务信息、建议和提案、信访、机要保密、新闻宣传、调研等工作;负责全系统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基建项目的核算工作;协调全系统的信息化、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经费管理和预算、核算、决算及收费管理、票据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及全系统的会计基础工作。
2、人事教育科。负责本局管理的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退休、辞退、辞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人事计划、人员调配、职称评定、工资、福利及统计等工作;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基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评选表彰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老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活动安排等工作。
3、法制科。承担本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和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全系统法制工作。
4、登记注册科。审定、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审核、颁发管辖范围内的广告登记证。
5、监督管理科(含企业、商标、广告、个体)。负责对本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年检和辖区内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负责商标使用、商标印刷和商标验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及商标使用中的其他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对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广告经营资格审批;组织查处违法广告;指导商标协会、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协会的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全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6、公平交易监督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和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指导消费者协会和“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的工作。
7、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济秩序;监督管理全县各类消费者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市场培育和市场布局规划;负责管理和指导市场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商品展销会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网上交易活动及其经营行为;对全县经纪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合同违法行为;负责办理企业抵押物登记,受理合同鉴证、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指导经纪人协会和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工作。
8、监察室。负责检查本系统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负责立案调查本级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的重要违纪案件;受理本局所属系统党员干部和管理相对人对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和控告。
三、直属机构
经济监督检查大队。承担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承担市场监管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下辖机构
1、沭城分局。辖区:沭城镇人民路以北。 办公(传真)电话:0527-83961175
2、城南分局。辖区:沭城镇人民路以南、七雄镇。 办公(传真)电话:0527-83582497
3、马厂分局。辖区:马厂镇、沂涛镇、汤涧镇、李恒镇、章集镇。 办公(传真)电话:0527-83772016
4、胡集分局。辖区:胡集镇、钱集镇、十字镇。 办公(传真)电话:0527-83860022
5、塘沟分局。辖区:塘沟镇、周集乡、东小店乡、张圩乡。 办公(传真)电话:0527-83880013
6、陇集分局。辖区:陇集镇、耿圩镇、悦来镇、刘集镇、北丁集乡。 办公(传真)电话:0527-83630003
7、庙头分局。辖区:庙头镇、新河镇、颜集镇、潼阳镇、扎下镇、茆圩乡。 办公(传真)电话:0527-83331021
8、桑墟分局。辖区:桑墟镇、贤官镇、青伊湖镇、青伊湖农场。 办公(传真)电话:0527-83250009
9、华冲分局。辖区:华冲镇、龙庙镇、官墩乡、万匹乡。 办公(传真)电话:0527-83221131
10、韩山分局。辖区:韩山镇、吴集镇、湖东镇、高墟镇、西圩乡。 办公(传真)电话:0527-83440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