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县地税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2)负责组织本地区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
(3)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等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4)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
(5)监督检查本地区地税机关以及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
(6)负责本地区地方税收稽查工作。
(7)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8)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务咨询。
(9)管理本地区地税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
(10)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内设7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税收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信息管理科、监察室,和1个稽查局。下设一至八 8 个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