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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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08-3-24 11: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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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环境保护工作,在1980年以前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1980年下半年成立了沭阳县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1983年4月设立沭阳县环境监测站,隶属沭阳县环境保护办公室,1983年末环境保护办公室与城乡建设局合并为沭阳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环保股,具体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工作,1989年4月成立沭阳县环境保护局。 沭阳县环境保护局为县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对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下设办公室、综合计划股、法规宣教股、监督管理股和科技自然股五个股室以及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两个事业单位。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1人。 县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市环保局的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1999—2000年度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2000年局长汪树垠撰写的《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实现环保工作社会化》荣获面对21世纪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壹等奖。2001年度:荣获市双文明目标考核第一名;县招商引资先进单位。2002年度:荣获省排污收费先进单位、市目标完成优秀单位、县文明单位等称号;环保宣教工作通过市环保局验收;2002年12月31日《沭阳县生态建设规划》经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实施;为改善办公环境,2002年2月17日投资320万元主体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的环保大楼开工建设,于2002年12月28日投入使用。此外在环保大楼东侧还投资10万余元建成了占地6000平方米的环保花园。 沭阳县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3年,为公益性全民所有制科研事业单位,在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设置体制中属于四级站,原隶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领导,1989年4月隶属县环境保护局,业务上受上一级环境监测站指导。内设综合室、化验室、监测室等室,现有职工21人,各类技术人员18人,占职工总数的86%;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6人,技术员14人,总监测用房680多平方米,固定资产达100万元;各类仪器设备35台、套,其中包括电子天平、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油测试仪等大型监测仪器。目前能够开展地面水、地下水、工业污水、环境空气、废气、噪声、生物、土壤等监测分析项目136项。1993-1997年度荣获市环境保护先进集体,1997年通过计量认证工作,2001年2月在《沭阳报》首次发布《沭阳县环境质量公告》。2003年4月16日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省级验收,2003年3月荣获县“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 沭阳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县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环境现场执法、排污收费、以及各类污染事故和纠纷的调查处理。1993年11月成立环境监理站,1998年6月更名为沭阳县环境监理大队,2002年10月24日县监理大队经沭编办[2002]03号文批准,更名为“沭阳县环境监察大队”。2003年底共有36人。环境监察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及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配备了监察用车,照相机、声级计、计算机等仪器设备,具有较强的执法能力,2002年7月份通过了市局标准化建设初验收。2001年环境监理大队被省厅授予先进单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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