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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办
【更新日期】 2008-3-24 11:41:33 【打印】【关闭】【收藏】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会务工作和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
(二)组织实施县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三)负责县政协委员履行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时开展调查、视察、参观、座谈、研讨等日常活动的秘书、联络和服务工作。
(四)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木县政协的工作经验,共同性问题及解决的办法,供领导参阅。
(五)负责人民政协工作的宣传;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六)密切联系省、市政协和县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
(七)负责机关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建设,搞好后勤保障,安排好机关职工生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和离退休若同志的管理服务工作。
(九)承办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能科室:
秘书科、行政科。
 
办公电话:0527-83939047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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