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各社区党工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综合竞争力,提高沭阳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给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省文明城市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深入广泛开展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总体要求:紧紧围绕 “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和加快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目标,着眼于促进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在彰显优美的自然风光上下功夫,在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上下功夫,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上下功夫,在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上下功夫,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奋斗目标:通过集中创建,使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江苏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标准和要求,力争2008年创成省文明城市。 二、基本标准 (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干部学习教育活动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政务行为规范,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政务公开,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政务环境廉洁高效,群众对党政机关干部勤政廉政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以上;广泛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社会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男女同工同酬的认可度、满意度在70%以上。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做好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流动党、团员管理,加强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社会安定有序。建立社会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群众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50%以上。 (三)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建设诚信政府,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以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民服务。“窗口”行业服务规范化,服务规范优质,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行风满意度在85%以上。 (四)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实践活动。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国民教育,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十佳文明示范学校”、“和谐校园”等创建活动,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谐。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文化市场管理到位,科普设施和队伍健全,有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市民行为文明,社会互助和谐,道德风尚良好。 (五)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经济发展质量良好,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完善,街巷基础设施完好。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交通秩序管理良好,车辆停靠安全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居民对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80%以上。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人口与生活质量良好,有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住房保障制度健全。 (六)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城市森林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均达标。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良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环境保护投资指数、空气污染指数、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均达标。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任务。 三、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整体部署、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巩固提高,城区为主、乡村联动”的工作思路,以实施公民素质提升工程为总揽,扎实开展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文明示范等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创建水平。 (一)规范政务行为,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加强干部学习教育。各级党委中心组要有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带头坚持理论学习;基层党校等面向基层的理论宣传队伍、阵地能承担理论宣传任务,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规范政府政务行为。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件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完善决策信息支持系统。实行政务公开,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的目录;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行公务;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各级政府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二)加强法治建设,营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一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现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以上;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广泛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设有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援助机构。 二是维护好公民权益。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和应急方案,建立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有妇女维权机构并发挥作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加强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护,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做好孤寡老人的呼叫救助和监护保护工作;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权益。 三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加强和完善企业、城市社区、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 四是保障公共安全。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订立目标责任状,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达到标准,完好率达到100%;社区技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应急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减灾、防灾综合协调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建立社会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体系;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使群众有安全感。 (三)加强诚信建设,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一是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诚信政府,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创建活动。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制定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对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坚决惩处。 三是提高“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广泛开展“窗口”行业服务优质创建评选活动,推进“窗口”行业服务规范化,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窗口”行业从业人员做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言行得当、佩证上岗,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四)强化素质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一是加强公民文明素质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的道德意识。广泛开展市民教育活动,制定、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开展文明、卫生、环境、环保、交通、法律等知识“六进”活动;加强市民的社交礼仪、文明用语等教育培训,积极倡导讲普通话,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 二是强化文化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加大县内各类纪念馆、展览馆、革命遗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放程度,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免费开放。完善影剧院、新华书店、图书馆服务功能。推进乡镇、街道图书馆基层服务点建设,争取覆盖率100%。每个街道要建设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并能积极开展活动。按照科学合理的布局要求,在城区市民居住较为集中的地段设置市民广场,对现有的市民广场要逐渐提升档次,有选择地栽植一些大树,布设市民必需的健身器材,要做好广场亮化工作。积极开展广场文体活动,县级大型广场文化活动次数每年8次以上,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60%以上。增加城市公益广告设置,在车站、广场、公园、大型商场、城市出入口、城市中心区、城区主干道等场所,设置高标准的城市公益广告。公共、工作场所要100%贴有禁烟标志。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要按有关规定设有吸烟室。 三是加强文化市场整治。大力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强化对出版物市场、音像市场、网吧和电子游戏市场、舞厅、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 四是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广泛开展文明市民、文明职工、文明和谐家庭、文明企业、文明示范岗、文明示范街、文明单位(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文明示范精品工程。建立文明创建激励机制、投入机制,做好对道德模范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弘扬正气、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 (五)整治社会秩序,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一是开展社区综合整治。完善社区工作队伍管理,城区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管理机构进驻小区进行管理。发挥社区平台作用,积极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开展“城乡结对、文明共建”等结对帮扶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的市民学校、卫生服务室、体育文化活动室、治安警务室等社区服务设施以及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开展小区内的卫生环境、车辆停放、居民楼外悬挂物的清理等,大力整治社区“脏、乱、差”。加强社区居民自治,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群众性互助服务。全面开展“花乡人家”模范户、示范户,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楼院、和谐村庄等评比活动。 二是整治经营秩序。实行行商归市、坐商归屋、摊点归类,坚决取消“马路市场”、“流动市场”。加强对沭河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对早、夜市和临时市场实行定时定点经营、定人管理;对城区内的一些零星农贸市场、店外加工,进行规范和整治,防止乱设摊点、影响环境和交通。 三是整治交通秩序。科学设置公交车辆在城区内的行经路段、停靠站台、停靠时间等,公交站点布局合理,方便乘客换乘;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对学府路等学校相对集中的路段,设置学生快速通道。完善城区各种标识,对较大的机关单位、学校、商场、车站、码头、公厕等,附近的路标上要有明确的指向和距离。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在城区主要干道和居民居住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夜间禁鸣标志牌。开展机动车尤其是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和无牌无证机动车的专项治理。对人民路、南京路、北京路、上海路等重点路段,实行重点管制,做到车、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无攀越道路跨栏等现象。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违章行驶等行为的处罚。坚决取缔无牌、无照、无证三轮车,逐步减少城区三轮车数量。要科学规划建设停车场,新开发的小区、办公楼房、商业建筑等都要规划留有一定面积的停车位,对城区原有的停车位进行科学安排,商业相对集中的区域,要科学安排停车位置,防止交通拥阻。 四是整治城市形象。一要规范整顿城区内沿街店铺的店面广告招牌,做到内容健康、格调高雅、用字规范、制作精美、规格合乎要求。二要对街头算命、测字卜卦等封建迷信活动进行清理。三要清理城市“牛皮癣”,整顿小广告。四要完善城市公共设施。城市主干道、市区及商业街、步行道等人行道口,公交车站的等候区、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等要设有无障碍设施;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街巷基础设施完好,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五要加强城区公厕建设,针对目前城区内的公共厕所少,群众“上厕难”问题,把公共厕所设置到临街巷道、小区里,在路上设置公厕位置指示牌,标明公厕的位置和距离;同时,开放沿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厕所。 五是加强社会保障。建有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健全;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 (六)强化环境保护,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一是整治环境卫生。对城市出入口、长途汽车站、城市主要道路、居民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进行重点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解决临街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处理。做好建筑垃圾的及时清除,对渣土运输抛撒、污染行为进行查处,严格控制建设工地扬尘。 二是加大对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城市噪声污染的治理力度。对污水实施净化处理,保持沭河水质的达标,做好城区下水道、化粪池的清污、灭蝇工作。整治沿街收购废品、推销商品的“手持话筒”,减少城市噪音。 三是提升城市绿化品味。对城区广场、居民小区、街道、办公区等场所,要按绿化要求,宜绿尽绿,全面提升城市绿化品味,确保城市各项绿化指标达标。 四是加强办公、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县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经营单位等要保持办公、经营场所的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规范、资料分类清楚、归档及时。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6月18日—6月30日):大力宣传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主要创建内容。成立县创建工作指挥部,各单位成立相应创建组织,明确专人负责,任务落实到人。 2、全面推进阶段(7月1日—8月10日):对照《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各项标准,逐条落实创建任务、整理创建资料,并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整治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按照规定时限,确保完成任务。 3、督查整改阶段(8月11日—8月30日):县创建指挥部组织人员开展初查,通过查看创建档案、开展问卷调查、看创建现场、看创建成果等,对照省里的标准逐一进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迎接验收阶段(9月1日—9月15日)。对各类创建资料集中归档,并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五、组织保障 创建省文明城市是一项覆盖面广、牵涉范围大、关联度高的社会综合系统工程,各乡镇(场、社区)、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认真抓好落实工作,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干群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去,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载体,聚集全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促使创建工作健康有序推进,确保创建目标的如期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指挥部和创建办公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单位合力抓、条块结合共同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建办要编写创建简报,做好协调、组织、督查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指标分解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制订具体的年度创建目标、计划、措施等。县创建办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确保经费投入。县财政部门要确保创建活动所需的经费。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相关责任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方筹集资金,重点保证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测评体系要求的各项硬件和软件指标达到考核标准。 (四)加强工作督查。县人大、县政协要组织代表、委员进行视察,县创建办对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情况。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全县创建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问题突出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中共沭阳县委 沭阳县人民政府 200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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