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沭阳县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分工】:负责公安、司法、法制、经济仲裁、信访方面工作。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县司法局、信访局。
名称 | 刘程 | ||
索引号 | 014315089/2021-00524 | 分类 | 县政府领导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沭阳县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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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沭阳县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分工】:负责公安、司法、法制、经济仲裁、信访方面工作。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县司法局、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