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沭阳新闻 | 沭阳概况 | 投资沭阳 | 沭阳政务 | 企业之窗 | 公众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之窗 > 企业办事
 
城市管理局审批事项
【更新日期】 2008-5-5 20:10:56 【打印】【关闭】【收藏】  

审批程序

㈠建筑渣土处置审批审批程序
⒈建设和施工单位(个人)提供工程概况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⒉建设和施工单位(个人)填写《工程渣土处置申请表》,并如实申报渣土清运方案;
⒊建设和施工单位(个人)按规定标准交纳工程渣土处置费;
⒋核发《工程渣土处置证》和《工程渣土清运证》。
(注:此审批项目已进入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前往中心办理。)
㈡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程序
⒈申请单位(个人)填写《门头牌匾(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办理大型户外广告的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户外广告登记表》和规划部门的批件,并附户外广告效果图或草图;
⒉实地勘察。申请单位(个人)需提供房东及左邻右舍同意设置门头牌匾或户外广告的证明;
⒊申请单位(个人)按规定标准交纳门头牌匾或户外广告设置费;
⒋核发《沭阳县门头牌匾设置许可证》或《沭阳县城区户外广告规划定点审批表》。
(注:此审批项目已进入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申请施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前往中心办理。)
㈢占道经营(施工)审批程序
⒈申请单位(个人)填写《沭阳县规划区道路临时占用申请表》;
⒉实地勘察;
⒊申请单位(个人)按规定标准交纳占道费;
⒋核发《沭阳县规划区道路(含道路用地)临时占用许可证》。

收费标准

㈠建筑渣土处置收费标准
⒈工程渣土处置费每吨5元;
⒉装饰和修缮房屋的渣土处置费:单位按每平方米2.5元收取,个人(指整套住房装修)按每平方米1元收取。
㈡户外广告收费标准
⒈广告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及公交站亭广告,每月每平方米4元;
⒉横幅广告,每日每条20元;条幅广告,每日每条10元;布幔广告、每日每平方米0.15元;
⒊扁担旗、彩旗广告,每日每面0.10元;
⒋气模广告,每日每个5元;气拱门广告,每日每个20元;
⒌气球广告,每日每只5元;
⒍经营性门头招牌广告,每年每平方米30元;门头牌匾立在墙面的,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收取,一年后拆除,新设置的一律不予批准;
⒎墙体广告,按发布面积每日每平方米0.10元收取;
⒏宣传点广告,每日每平方米0.15元收取;
⒐其它广告按发布面积每日每平方米0.10元征收。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利用户外广告和标志所做的法规、政策宣传及社会公益性方面的广告和标志等,免收以上费用。
㈢占道经营(施工)收费标准
⒈占用车行道在1个月以内按每日每平方米0.30元收取;占用人行道在一个月以内的,按每日每平方米0.20元收取;超过一个月的逐渐提高标准,但不得超过100%;
⒉城区道路占用挖掘赔偿费:沥青砼路面(快车道)110元/平方米,沥青路面(慢车道)100元/平方米;水泥砼路面(快车道)85元/平方米,水泥砼路面(慢车道)65元/平方米,水泥路砼路面(人行道)25元/平方米;砖石路面35元/平方米;土路面8元/平方米;普通人行道板25元/平方米,彩色人行道板85元/平方米,路牙、路沿15元/平方米。

办事问答

㈠办事时限
⒈建筑渣土处置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⒉占道经营(施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⒊大型户外广告或门头牌匾申报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户外广告或门头牌匾申报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悬挂横幅等当时办结。
㈡问答热线:83567110,全天侯24小时开通,无星期天和节假日。

 
办公电话:0527-83939047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2003-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沭阳县信息网络中心  版权所有